十余年维权拉锯:谁来守住这条五代人走了半个世纪的路?
在广西荔浦市双江镇江埠村天井屯,孙先生一家与邻居孙某全的邻里纠纷,早已超越了“宅基地边界”的争执,演变成一场跨越十余年的维权拉锯战。一条承载着孙家五代人通行记忆的小路,从被违建阻断到垃圾反复堆放,再到持续侵权,孙先生用一次次诉讼和执行申请,艰难守护着家门口的通行权,可公道至今仍未完全落地。
一、五十年“生命通道”,一朝被违建封死
孙先生的房屋建于1961年,坐南朝北,门前的通行道空地并非无主之地——1961年,他用自家三分猪菜地与生产队交换,取得了这片土地的使用权,四十余年来一直由他作为通行道管理使用。双江镇综治办、村委会及多位村民户主的证明明确记载,这条小路上可通行手扶拖拉机,是孙家人进出村子、运输农具的必经之路,早已成为村民口中刻进记忆的“历史通道”。
这份安稳在2008年被彻底打破。彼时孙先生一家因承包果园常年在外居住,孙某全先是在孙先生家门前种下两米多高的桂花树、四季豆,用网围起空地阻断通行;2009年4月,他更是未经任何审批,擅自在空地上建起三栏房屋、砌起水泥砖墙,将通道彻底封死。现场勘查显示,违建外墙距孙先生家大门口仅0.85米,最窄处不足0.8米,连运农具的推车都无法通过,孙家人彻底被困在院子里,生产生活陷入瘫痪。
二、一波三折的维权:从驳回起诉到行政强制拆除
面对侵权,孙先生第一时间向司法所申请调解,却遭孙某全拒绝;2009年,他向荔浦县人民F院提起诉讼,可孙某全以自家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附图标注“本户空地”为由主张权利,双方证件标注的模糊性,让F院以“土地权属争议不属于F院受案范围”为由裁定驳回起诉。
孙先生并未放弃,他向桂林市中级人民F院上诉,市中院查明事实后指令重审。真相逐渐浮出水面:荔浦县国土资源局明确,双方土地证标注存在瑕疵,涉案空地属集体土地,并非孙某全私产;原天井6队12位村民户主联名作证,村委会、双江镇综治办也出具证明,证实这是孙先生家通行近五十年的通道。
2011年6月,荔浦县人民F院作出一审判决:判令孙某全拆除三栏南墙10.3米、西墙2米,共计20.6平方米违建,恢复土地为公共通道,驳回孙先生拆除全部建筑的诉求。因判决孙某全仅拆除20.6平分米违建,阻断了孙先生家门前的东西方向通行道,孙先生的房产证上,明文标注东西方向有一条通行道,侵害了孙先生的通行权,孙先生不服上诉,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。判决生效后,荔浦县住建局于2012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,认定违建为违法构筑物,责令限期拆除,最终孙某全的违建被强制拆除,通道得以基本恢复。
三、侵权反复上演:拆了违建,又堆起垃圾
违建拆除后,孙某全并未收手,反而故意将拆下的砖头、泥土等建筑垃圾弃置在通道上,再次堵塞道路,还严重影响孙先生房屋的正常使用与修缮。孙先生自行清理后,垃圾又被重新堆回,反复堵塞让他苦不堪言。2020年,天井6队村民联名向Z府提交申请,请求督促清理杂物、配合村道硬化工程,却始终未能彻底解决。
2020年,孙先生再次向荔浦市人民F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,要求清理杂物、填平屋后粪池。F院查明,孙某全对涉案区域不享有使用权,堆放杂物构成侵权,于2020年9月判决其清理通道杂物、填平粪池。孙某全未履行义务,孙先生两次申请强制执行,2021年3月,孙某全并未清理完毕,但F院依旧出具结案通知书。
四、新的侵权持续升级:围墙、卫生间再堵通道
清理部分垃圾后,孙某全又在通道周边修建围墙、简易卫生间,再次侵占通道空间。2024年,孙先生第三次向荔浦市人民F院起诉,要求清理杂物、拆除围墙及粪池。一审F院仅判决清除通道杂物,以“留有2.5米以上通道可供一般车辆通行”为由,驳回拆除围墙、卫生间及粪池的诉求。
孙先生不服上诉,桂林市中级人民F院经现场勘查,于2024年12月23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孙先生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、向桂林市J察院申请监督,均未获支持,无奈之下向最高人民F院提起申诉,主张原审无视生效判决既判力,未采纳关键证据,错误认定事实,请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。
五、十余年拉锯背后,是权利保护的困境
孙先生的申诉直指原审多处程序违法:孙某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应视为放弃抗辩权,F院却作出对他不利的判决;二审现场勘查未披露围墙、粪池的实际占地、与房屋的距离等关键数据,仅以“留有通道”回避侵权事实;检察机关未履行监督职责,未纠正程序错误。
更关键的是,原审错误解读《民法典》关于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规定,将孙先生的物权保护诉求窄化为“相邻通行权纠纷”,无视他对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权,变相纵容了孙某全的恶意重复侵权行为。孙先生强调,持续侵权不仅违反“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”的相邻关系原则,更造成他房屋无法修缮、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的实际损害,原审判决未对此认定,属于重大事实遗漏。
孙先生表示,自己数十年只求一个公道,从不奢求无理补偿,只希望邻里之间能恪守本分、安分守己。他郑重提出诉求:恳请上级相关部门正视案件事实,依规启动监督纠错程序,依法撤销错误判决;判令孙树全彻底拆除违规修建的围墙、简易卫生间等侵权建筑,全面清理通道所有杂物障碍物,填平违规粪池,完整恢复历史通行道路原貌;严肃制止对方反复侵权、恶意刁难的行为,不再人为制造邻里矛盾,还自己一家正常通行、安居生活的安稳环境,也给当地乡村邻里相处树立公正、守规、讲理的良好风气。邻里相处,尊重他人权利才是守住自己权利的根本,而法律的初衷,正是守护每一份合法权益不被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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